之zhīverb
(会意。象艸过屮。枝茎益大。本义:出,生出,滋长)
同本义 / 之,出也。象艸过屮,枝茎益大有所之,一者,地也。——《说文》 / 如语焉而未之然。——《礼记》。俞樾平议:“此之字乃其本义。未之者,未出也。”
往,朝某方向走,到…去 / 之,适也。——《广雅》 / 自伯之东。——《诗·卫风·伯兮》 / 之沛公军。——《史记·项羽本纪》 / 之虚所卖之。(“虚”同“墟”)——唐·柳宗元《童区寄传》 / 佯狂不知所之者。——明·张溥《五人墓碑记》 / 吾欲之南海,何如?——清·彭端淑《为学一首示子侄》
又如:之如(前往);之往(去;到);之官(上任;前往任所);之国(前往封地);之适(前往)
之zhīpronoun
指示人或事物,相当于“这个”“那个” / 宣王说之。(之:指南郭处士来吹竽。)——《韩非子·内储说上》 / 虎因喜,计之曰。(之:这,指上文所说驴生了气只能踢的情况。)——唐·柳宗元《三戒》 / 当分明记之。(之:指共读情景。)——清·袁枚《祭妹文》 / 为之,则难者亦易矣。(之:代词,指天下事。)——清·彭端淑《为学一首示子侄》
又如:较之中学时代;因之,他将自己的整个心血都放了进去
指代人或事物的名称,相当于他、她、它、他们 / 郑商人弦高将市于周,遇之。——《左传·僖公三十二年》
又 / 蹇叔哭之。 / 巫医乐师百工之人。(“之”是指示代词,指代“巫医乐师百工”。)——唐·韩愈《师说》
又如:取而代之;战而胜之;为之感叹;使之顺利发展;与之见面
指示代词,相当于“其”、“他的”、“其他的” / 纣王令推上法场,斩之老母。——《武王伐纣平话》
之zhīparticule
的
用在定语和中心词之间,表示领属关系或一般的修饰关系 / 谢庄少年之精技击者。——清·徐珂《清稗类钞·战事类》 / 开火者,军中发枪之号也。
又如:钟鼓之声;一家之长;原因之一;夫子之文章
用于主谓结构之间,取消句子的独立性 / 吾见师之出。——《左传·僖公三十二年》
用于实词与介词之间 / 口之于味,有同耆也。——《孟子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