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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onj.
[繁体]於
[拼音]yú
[英文]
when

汉语小字典:



(1)介词。同“于”。如:“生于台北”、“忠于职守”、“出于自愿”、“取之于民,用之于民。”
(2)于归:女子出嫁。如:“之子于归”、“于归志喜”。

汉字演化:

'于'字的甲骨文写法
甲骨文
'于'字的金文大篆写法
金文大篆
'于'字的小篆写法
小篆
'于'字的楷书繁体写法
楷书繁体
'于'字的楷书简体写法
楷书简体




verb
(象形。甲骨文字形,表示气出受阻而仍越过。本义:超过)
往;去 / 之子于归,宜其室家。——《诗·周南·桃夭》。毛传:“于,往也。” / 予惟以尔庶邦于伐殷,逋播臣。——《书·大诰》
取 / 昼尔于茅,宵尔索陶。——《诗·豳风·七月》
如;好像 / 《易》曰:“介于石,不终日,贞吉。”介如石焉,宁用终日,断可识矣。——《易·系辞下》
又如:于何(如何)
以至于寸。——《后汉书·列女传》 / 越于诸侯。——《国语·晋语》
又 / 以免于难。 / 可以免于难。
Words starting with 于 :
Words containing the character 于 :
(於)
preposition
引进动作、行为的时间、处所,意义相当于“在”、“到”或“在…方面(上、中)” / 捐金于野。——《后汉书·列女传》
又 / 成于机杼。 / 射于家圃。——宋·欧阳修《归田录》
又 / 葫芦置于地。 / 力足以至焉,于人为可讥,而在己为有悔。——宋·王安石《游褒禅山记》 / 于时冰皮始解,波色乍明。——明·袁宏道《满井游记》 / 越长城之限,至于泰安。(于:介词,到。)——清·姚鼐《登泰山记》
又如: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于1914年;于以(在何处);于兹(在此);于时(在此)
引进动作、行为的对象,相当于“向”、“对”、“对于” / 告之于帝。——《列子·汤问》 / 何有于我。——《论语》 / 于其身也,则耻师焉,惑矣。——唐·韩愈《师说》 / 言于李愬。——《资治通鉴·唐纪》 / 语于富者。——清·彭端淑《为学一首示子侄》
又如:他做的事于人民有益
表示动作、行为的所从,意义相当于“从”或“自”、“由”。如:青出于蓝而胜于蓝;取之于民,用之于民
在被动句中,引进动作、行为的主动者,相当于“被” / 不拘于时。——唐·韩愈《师说》 / 苦于多疾。——宋·苏轼《教战守》 / 伤于缚者。——清·方苞《狱中杂记》 / 择于自然。——清·薛福成《观巴黎油画记》
又如:我限于水平,未能对这篇文章提出具体的修改意见
引进比较对象,意思相当于“比” / 甚于妇人。——《战国策·赵策》 / 毛先生以三寸之舌,强于百万之师。——《史记·平原君虞卿列传》 / 同于真。——清·薛福成《观巴黎油画记》
又 / 同于幻。 / 近于自然。——蔡元培《图画》
又如: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
表示把动作、行为加给对方,相当于“给”。如:荣誉归于教练
表示相对的位置。如:垂直于肋板的脊柱

Words starting with 于 :
Words containing the character 于 :



金文和小篆 : 「于」和「乌」的古时是相通。

本义是乌鸦。

标准字形 : 字形与小篆不太相同。

康熙字典字头:于
康熙字典路径:【卯集下】【方字部】
〔古文〕𣱏𤕘

【唐韵】哀都切

【集韵】

【韵会】

【正韵】汪胡切,𠀤同乌。

【韵会】隶变作于。古文本象乌形,今但以为叹辞及语辞字,遂无以为鸦乌字者矣。 又

【尔雅·释诂注】于乎皆语之韵绝。

【疏】叹辞也。

【书·尧典】佥曰:于,鲧哉。

【诗·周颂】于穆淸庙。又

【周颂】于乎不显。○按或作呜乌,音义皆同。 又

【广韵】央居切

【集韵】

【韵会】

【正韵】衣虚切,𠀤音淤。语辞也。

【博雅】于,于也。○按《说文》于训于也,盖于于古通用。凡经典语辞皆作于。 又

【广韵】居也。

【韩愈·示儿诗】前荣馔宾亲,冠昏之所于。

【朱子·考异】所,或作依。○按所于作依于,则是依之以居也。孔融书,举杯相于。曹植乐府,心相于。杜甫诗:良友幸相于。卽相依以居之意。 又

【扬子·太𤣥经】白舌于于。

【注】多难貌。 又

【广韵】代也。

【集韵】往也。 又地名。

【战国策】商于之地六百里。 又姓。

【姓氏急就篇】黄帝臣于则造履。

【前汉·功臣表】涉安侯于单。


2

①<介>介绍动作行为发生时间、处所,可译为“在”、“到”、“从”等。《子鱼论战》:“宋公子及楚人战~泓。”《出师表》:“受任~败军之际。”
②<介>介绍动作行为产生的原因,可译为“由于”、“因为”。《进学解》:“业精~勤,荒~嬉。”
③<介>介绍动作行为涉及的对象,可译为“对”、“向”等。《师说》:“~其身也,则耻师焉。”《捕蛇者说》:“余将告~莅事者。”
④<介>介绍动作行为的主动者,可译为“被”。有时动词前还有“见”、“受”等字和它相应。《伶官传序》:“而智勇多困~所溺。”《廉颇蔺相如列传》:“臣诚恐见欺~王而负赵。”
⑤<介>介绍比较的对象,可译为“比”。《劝学》:“冰,水为之,而寒~水。”
⑥<词缀>用在动词前,无义。《诗经·葛覃》:“黄鸟~飞。”

【注】“于”和“於”二字是同义词。《诗经》《尚书》《周易》多用“于”,其他书多作“於”;有些书(如《左传》)“于”“於”并用,“于”常用于地名前,其余写作“於”。但是,古书中用作人名和语气词的“於”不能写作“于”,参看“於(wū)”。用作人名和词缀的“于”不能写作“於”。此外,其他场合两者可互换,汉字简化后都写作“于”。